关于遴选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创建发布时间:2020-07-30浏览次数: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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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6号),我校决定开展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拟遴选10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限定条件

1.具备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发展潜质的专业;

2.填补学院省级一流专业空白;

3.师范类专业,且具备良好发展建设潜质和优势;

4.学校重点专业、支标专业或“十二五”以来曾获省级相关称号的专业或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相关专业点。

三、遴选程序

(一)专业申报

1.提交专业简介(1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1)专业负责人(带头人)信息,包括职称、学历、标志性成果、社会影响力等;(2)专任教师情况,包括人数、生师比、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主要成果等;(3)专业性质,包括是否师范类、专业设置率等;(4)专业定位、同类专业分析、发展预判等;(5)专业称号及优势特色等。同时,各专业可根据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评审标准,适当增加提高本专业申报竞争力的内容。

2.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1)。

3.填写《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限定条件信息统计》(附件2)

(二)学校组织答辩评审。遴选过程中要组织答辩,每个专业5分钟,预计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答辩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网络上传资料。学校推荐专业请于 9  15 -20 日登陆http://project.upln.cn/,填写汇总表,上传推荐公文及申报书PDF 版,同时上传专业培养方案及必要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大小不超过 100M

四、报送材料及联系电话

请将“专业简介”、《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和《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限定条件信息统计》的电子版发送至34933730@qq.com,时间为2020817日。

联系电话:8659297515040205500

联系人:于冰

                        

   附件: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doc

   2.《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限定条件信息统计》附件2: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限定条件信息统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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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