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教育部《关于公布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8号)中,正式公布了全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我校申报的“沈阳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两个项目全部获批,这标志着我校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文件,本次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评审工作于2012年10月启动。我校推荐了此前获批“辽宁省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软件学院和“辽宁省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两家单位参与申报;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批复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主管校领导的亲自指导相关工作,督办申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紧密配合,保证了两家单位圆满完成了申报的具体工作。
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程”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之一,旨在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高校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希望相关单位应以此次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获批为动力,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大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