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精彩一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260

  为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沈师大委发〔2015〕48号)文件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下发的《关于征集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精彩一课”相关具体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评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精彩一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精彩一课”,引导和鼓励教职工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研究和实践,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和改革教学方案,提升教学能力,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要求
    1、以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务、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初创企业创办和管理等为主要授课内容。
    2、表现形式为5-10分钟的微慕课实录,即室内课堂教学实景录制,包含主讲教师及学生若干。
    3、教学内容丰富,能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适应时代发展趋势,有效衔接专业教育教学,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
    4、教学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案例式教学等。
    5、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并同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上免费传播。
    三、申报评选
    1、申报教师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各教学单位统一将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送至 870387796@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实践科孙东杰老师处。联系电话:86593389。
    2、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课程录制名单,统一安排课程录制。
    3、组织专家对录制的课程进行评选,评选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占参赛人员的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总分前三名的课程将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精彩一课”的评选。各教学单位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中的“教学建设与研究”加分标准,对获奖课程主讲人在当年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中酌情加分。

附件: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精彩一课”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