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小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1浏览次数:210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学期实践教学工作,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构建完善的“三位一体、四年联动”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教学在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的作用。现将2016年小学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立足专业性。要紧密依托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规格、能力素质的要求制定小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构建内容循序渐进、专业特色突出与理论教学体系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2.参与全员性。小学期是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要求的教学活动,规定内的学生要全员参加,严格制定过程考核程序和要求,让全体学生在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中能力获得提高,并以实践促进理论知识学习。
    3.体现特色性。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学院和专业的特色,优秀小学期活动项目能够固化下来,形成学院、专业品牌活动,并能不断突破创新。
    4.突出辅导性。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要紧紧围绕知识、能力提升展开,活动设计的目的、内容、过程、考核等要明确,开展过程中要强调教师的辅导和引领作用,让活动的开展达到专业实践的预期效果。
    5.强调协同性。专业学院、教师教育、公共课单位设计的活动要互有侧重、互为补充,共同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标服务。
    二、基本内容
    小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要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结构相衔接,校内实践教学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衔接,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衔接,针对不同年级安排“规划自我、体验专业、认知社会”的内容。
    1.集中开展专业实习、实训、实践活动。
    2.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及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考研指导、公务员招考辅导培训等。
    4.聘请知名学者来校讲学的学术讲座、名家讲堂等活动。
    5.创新创业训练、各类科研训练和创业实践活动。
    6.开放性、研究型实验活动。
    7.开展专业研讨课、前沿课、专题课(讲座)等特色课程。
    8.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专家的开放性课程。
    9.各类大学生专业竞赛的集中培训和赛前训练。
    10.师范生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安排
    1.方案制定。
    各教学单位按照培养方案中综合实践教育课程的要求,从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的意义、对象、内容、实施计划、时间安排、预期效果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附件三),实施方案要明确实现专业性、全员性、特色性、辅导性、协同性的措施,并填写小学期课程(活动)汇总表(附件一)。
    2.专家论证。
    学校将组织小学期工作实施方案论证会,评估方案落实小学期基本原则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
    3.奖项设置。
    评选小学期优秀组织单位10个和小学期优秀项目20项,学校给予奖励;申报的小学期优秀项目要在单位内进行遴选,每个专业不超过1项,并填写申报表(附件二)。
    4.材料提交。
    (1)各教学单位将小学期活动实施方案、小学期课程(活动)汇总表、小学期优秀项目申报表于5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传至870387796@qq.com邮箱。
    (2)小学期结束后,各单位需提交小学期工作总结,申报小学期优秀项目的制作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于7月15日前交至实践科孙老师,电话:86593389。
    5.总结评比。
    召开小学期工作总结汇报会,听取各单位的小学期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小学期活动实际效果(要有材料支撑)汇报,进行总结评比,选出小学期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项目,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在继承以往特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彰显专业特色,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小学期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使小学期真正成为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小学期实践教学的管理力度,依据小学期课表进行检查。

附件: 附件一小学期课程(活动)安排汇总表
附件二小学期优秀项目申报表
附件三小学期工作实施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