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函》(教高司函〔2019〕12号),我校共有11个项目(具体名单附后)获批立项。希望项目负责人积极与相关企业加强联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立项项目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教司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希望各单位以此为契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