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沈师大委[2019]129号)的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校内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在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学校教务处申报的教学成果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2.各申报单位应对拟申报奖励成果的真实性、与奖励文件要求的符合度以及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撑度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能否申请学校奖励的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
1.《沈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838547714@qq.com。(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
2.奖励申报采取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形式,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3.联系人:薛明智 、刘化晶
联系电话:86593013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