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沈师大校发[2010]5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层次考核
1.申报晋升教授职称的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
2.申报晋升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由学院(部)组织,并将其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考核方案、教师授课教案、考核小组听课记录、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评价材料)及时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
(1)申报晋升教授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须报送:《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申请表》3份、《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1份、《课堂教学设计表》1份、教师授课课表(加盖学院公章)1份;
(2)申报晋升副教授、讲师职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须报送:《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1份;
2.请各单位于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送课表组织教师进行授课,如需调课应提前至少一天告知教务处,擅自调课责任自负。
4.所需材料应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明智
联系电话:86592975
教 务 处
表1《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表2《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申请表》
表3《课堂教学设计表》
表4《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 | 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