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沈阳师范大学考试工作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规范考试流程,学校特制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考试的组织、培训和准备工作,同时向学生做好考试纪律的教育宣传。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考试纪律督查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考风考纪。

(二)合理做好考试安排。公共课教学单位须在11月8日前报送考试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科目名称、考试时长、年级、专业、考生人数等信息。机考科目的主考单位要提前做好试题的录入、编辑、排版、组卷、测试及学生名单导入等工作。专业课教学单位须提前两周确定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及时通知师生,并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备案,考试安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

(三)严格审查考试资格。一是做好期末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统计取消考试资格名单,并于考前通知相关考生。二是做好缓考申报审核工作。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由本人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具体要求及审批流程按照《申请缓考有关要求》(附件2)执行,未办理缓考手续而考试缺席者按“缺考”处理。

(四)认真遵守考试要求。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校园卡(学生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考生需出示本学院开具的身份证明,无任何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可以交卷。考试期间学生要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命题工作

(一)试卷实行百分制,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每套试题都要有完备详细的“答案和评分标准”与“双向细目表”

(二)各门课程的试题需编制难度相当的十套试卷,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30%,严禁套用往年考过的试卷。

(三)每套试卷都要附上“试卷提印单”。试卷名称、科目代码与教学计划的名称要一致,印刷数量以教学班实际人数为准,备用卷由教务处安排设置。

(四)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和学院督学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核,签字、盖学院(部)公章、密封(每套试卷密封处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随机抽取密封试卷提交印刷厂印制。

(五)试卷电子档、双向细目表、答案和评分标准需刻录成光盘,装袋密封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存档。

(六)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要求制定符合本学院专业的试卷分析模板。

试题内容要求准确无误,使用插图必须保证完整、大小适中、字迹清晰可见,表格工整,叙述清楚准确,赋分正确合理。试卷格式按学校统一要求制作,使用A3纸张(字体:宋体,字号:小四),详见附件4《试卷模板》,试卷模板“2018版”字样不用更改。

三、考务工作

(一)监考安排

监考教师设置需按照考试人数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不少于2人,31-50人考场不少于3人,51-80人考场不少于4人。专业课考试单个考场人数设置不得超过80人,座位需拉开距离。机考考试,主考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通过人脸识别入场;笔试考试,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晚于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试。

(二)监考要求

各单位不得安排研究生和非本单位人员担任监考工作。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佩戴胸牌,着装整洁;不得迟到、早退、中途退场、接听手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不得在监考期间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严管试卷、不得丢失;不得隐瞒考试中学生作弊的真实情况;不得抄题、做题、暗示或提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对监考教师出现的违规问题,将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三)违纪处理

考试中如发现违纪行为,请监考教师注意留存、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完整填写《考场纪实》,经涉事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确认,主考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考试结束后24小时之内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考试期间考场开启视频监控,通过监控及视频回放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同样对考生的违规、作弊行为进行认定。

四、试卷及成绩管理

(一)试卷保密与管理

各教学单位由专人负责试卷的保密,确保试卷安全。监考人员领取、返送试卷要有完备的签字交接程序。在考试结束后,要清点试卷并立即密封,考务和考场管理使用的表格中,内容填写及签字必须齐全。为了试卷的保密性,严禁教师使用网络各类形式传递试卷内容。

(二)阅卷和成绩录入

试卷必须在考试结束后3日之内评阅完成,并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任课教师需认真做好试卷评阅,秉承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评阅试卷,对试题评判、分数核计、成绩合分、复核验分、勘误更正应符合相关规范。

成绩录入要有完整的成绩单和相应的平时成绩考核原始记录。没有原始记载不能计入平时成绩。成绩项不能为空,如无成绩,须查明原因,并在备注栏内选项中选择相应原因。

(三)考试材料归档

各教学单位在新学期开学三周内,要完成试卷及成绩单的装订存档工作。按以下顺序将试卷装订成册: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双向细目表、考场记实、试卷的评分细则及标准答案、成绩单、试卷分析、试卷。成绩册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留存,另一份报送教务处存档,每份成绩单应有任课教师签字,教学院长的签字(章)及学院公章。


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