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师大校发[2012]22号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计划在今年5月底完成2011级及2010 级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为使本次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要求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设立转专业咨询中心,在转专业期间接收学生的相关咨询。
二、接收计划
学校鼓励各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同学,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的自身条件,确定最大接收数量(如报名人数不足,或报名者不符合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实际接收数量可少于最大接收数),由教务处汇总并在学生选课网站及学校网站中公布。
三、学生报名
报名者必须符合《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及《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指南》中的有关条件要求,有转专业意向的一、二年级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选课网站(210.30.208.140),通过浏览各相关专业的考核接收方案及接收人数信息,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申请保存后,打印《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由本人签字后交至现所在学院教务部门(“课程累计绩点”及“学生本专业排名”由学院填写),由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
拟转专业学生还应符合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可在辽宁省招考办主页查询:http://news.lnzsks.com/htm/IMS_20110324_26925.htm)。
二年级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如被接收且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专业本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总数50%者(各学院可参照此标准并结合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标准),应编入低一年级学习。
请同学们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课程设置以及转入后培养方案的衔接等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切合实际地填报。
四、工作程序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使每个学生都能够根据自己的特点做出最佳的选择,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各学院依据学校的转专业原则制订各专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考核接收人数、考核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报教务处备案后并向学生公布,由学生登录选课网站自主填报转专业申请。
3.报名转专业的同学可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志愿。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报名学生信息投档到各学院。其中对于由非师范专业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师范生面试,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及不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学,方可参加申请转入专业的考核面试。
4.各学院应组织专门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转入学生的面试和考核,并最终确定拟接收名单。小组应不少于5人,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院长、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等参加,鼓励吸收系主任加入。面试时应重点考察申请者是否符合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其学习能力和兴趣。最终接收名单应根据申请者的考核面试成绩确定。
5.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工作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结果并由学生处进行学籍变更。
6.教务处做好转专业后的教学组织工作。
五、具体时间安排
4月25日前,各相关学院上报各专业转专业实施方案及咨询中心有关材料。方案内容应包括接收人数、考核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并录入教务系统中。
5月2-7日,教务处将在校发通知通告及学生选课网站中公布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请通知学生上网查看(选课网址:210.30.208.140)。各学院接受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如学院组织专业宣讲活动,请在校发通知中向学生发布相关的信息。
5月8-10日,各相关学院计算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智育成绩排名。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浏览并填报转专业申请信息,打印《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签字并于5月14日交至现所在学院。
5月14日前,各学院审核汇总,每名学生除四份申请表外需另附一张个人成绩单。并于14日11:00前将材料转教务处。
5月15-16日,学校组织由非师范专业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学生的师范生面试,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学,方可参加申请转入专业的考核面试环节。
5月17日,教务处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名单后,于11:00前转各相关接收学院。
5月18日-24日,各相关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其《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中填写考核成绩和考核意见。选拔环节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5月25日,各相关接收学院将接收名单及有关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考核材料)交教务处。请写明考核方式、过程及考核成绩。
5月28-31日,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所有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学生处及财务处处理成功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及学费变更事宜。
附件: | 本科生转专业时间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