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到现在,我校已经连续进行了四次本科生的转专业工作。前三次转专业工作结束后,仍有部分学生未申请成绩认定,学生在原学院所修读的课程学分由现在所在学院给予认定,学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成绩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学院请把申请表于12月9日前交到教务处(校部215室)。
本学期转专业(第四次)学生的成绩认定工作要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请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把《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成绩认定申请表》交到教务处(校部215室)。
联系人:刘化晶 地点:校部215 电话:86593013 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 | 《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成绩认定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