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9浏览次数:13

相关教学单位:
    经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2年增设了古生物学专业,2016年将有首届毕业生。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4〕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此专业须向省学位主管部门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见附件1)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见附件2)
    3.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自评报告(见附件3)
    请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于2016年3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冰       联系电话:86592975 
    希望相关教学单位能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报及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