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署,现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26号)。请各教学单位仔细阅读文件(见附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请各专业填写《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并请于4月5日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网址链接http://www.upln.cn/html/2016/Column_0103_0317/3725.html
附件: | 2. 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专业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