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师大校[2006]131号《关于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的暂行规定》及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时间安排,经学生个人申请、师范类专业面试、各学院考核,确定了专业分流结果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在教务处统一组织下,全校2个相关学院及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分别成立了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本学院相关专业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及师范生分流面试方案。经学生个人申报后,2个学院的259名学生提出专业分流申请,有249名学生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经教务处会同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统一组织了师范类专业面试后,各相关学院按照各自的分流方案对学生进行了考核,最终确定了259名学生的专业分流结果。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分流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由学生处将专业分流学生数据报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审批。经省教育厅确认审批后,学校将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校内教务管理平台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4-86576575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分流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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