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8〕2号) 等文件精神,我校此专业须向省学位主管部门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8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见附件1)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见附件2)
3.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自评报告(见附件3)
请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于2018年4月3日10点前报送至教务处。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冰 联系电话:86592975
希望相关教学单位能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报及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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