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1649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审阶段

  各教学单位在530日前将2019届毕业生的成绩全部录入系统并保存提交;在63日前完成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612日前将师范毕业生期末考试成绩全部录入系统并保存提交,完成师范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初审工作。

  二、正式审核阶段

  各教学单位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15级本科培养方案》中毕业及学位要求,在63日至14日期间完成2019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其他事宜

  2019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共分三批进行审核,第一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纳入第二批审核,第二批审核时间为7月中旬(包括应届毕业生及往届延期毕业生);第三审核时间为9月中旬期初补缓考结束后(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明智、刘化晶

  办公电话:8659301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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