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教育部第十、十一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22号)予以转发。请相关单位认真查看通知文件,并按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
我校相关单位请于3月18日11:00前将培训教师报名表发送至870387796@qq.com。
联系人:孙东杰,联系电话:86593389。
网址:http://www.upln.cn/html/2019/Column_0103_0315/4609.html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