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45号)文件,我校组织开展省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遴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前35%的相关专业点;
2.“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重点支持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及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称号的相关专业点;
3.已经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医学教育认证等国家级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点;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可申报,此外各校可额外申报本校优势特色专业点1个,已获批第一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材料报送
请于5月29日(周三)11点前,报送以下材料: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 版
2.专业培养方案PDF
3.支撑材料PDF或者压缩包文件,不超过100M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冰 联系电话86592975
附件:文件网址http://www.upln.cn/html/2019/Column_0103_0523/4630.html
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