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与校历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安排予以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20教学周(7月1日--12日)。
2.试卷提交时间为第14教学周结束前(2019年6月1日前)。
3.考查课于第15教学周结束前(6月10日前)完成考核。
4.考试课平时成绩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于7月1日前报至教务处备案。
5.课程成绩应在该门课程考核结束5日内完成系统录入。
6.按照沈阳市教师资格证申请流程,2019届师范毕业生须在6月13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在本学期重修的部分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前进行课程考核,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为6月10-11日。
7.学生补、缓考工作时间在下学期开学后第1-2教学周进行。补、缓考具体安排,请学生在开学前登陆网址210.30.208.126(140)查询。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要求》,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规范考试工作流程,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2.巩固审核评估成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命制试题,加强考试全过程管理,在考场安排、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登录、考试材料归档等方面做到科学规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3.强化考试工作纪律。要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试纪律,专业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保密规定和监考规则,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严守校规校纪,自觉诚信考试。
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