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创建发布时间:2020-02-15浏览次数:1346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基本要求,根据学校党委常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防疫期间的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安排:

    一、延期开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党组关于“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学”的有关规定,我校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状况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作另行通知。学校已经制定正式开学后本科教学管理的多项应对预案,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状况、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具体开学时间酌情采用线上教学、缩短本学期考试周时长、周末排课、缩短暑假时间、延后集中排课、调整小学期开设时间及活动形式等方式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日期后另行通知。

    二、课程教学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预计开课1555门,共4268个教学班。取消其中全部通识选修课原开课计划(涉及79门课程,103个教学班),考虑网络承载等因素,暂定从超星网络通识课平台中择优选取资源开设50门课程(选课人数不限)作为本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并组织学生重新选课;对因疫情统一取消开课的通识选修课可能发生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协商处理,对于因此造成的教师年度工作量不足给予相应的补偿认定。其他有条件的课程自原定开课之日起(2020224日),开始实施线上教学(其中国设通识课2门、41个教学班全程采用线上教学)。

    1.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一是选取优质教学资源。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和指导授课教师依托教育部推荐的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省内及校内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遴选对应的课程资源,授课教师也可根据课程实际需要自建课程。

    二是在指定教学平台上注册。相关授课教师应按照《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线上教学准备工作的安排》(详见附件1)做好超星网络教学平台的注册。个别授课教师也可根据所教课程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他平台开展教学活动(注:必须在自选的教学平台上有一定建课与使用基础);各教学单位应采取线上方式指导学生做好线上学习平台注册。

    2.线上教学组织实施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在原定开学日(224日)至正式开学日期间,积极有效组织、指导和监督教师网上授课情况。对于确实不具备线上授课条件的任课教师,鼓励其探索多样化的课程学习指导和学习评价方式,并做好监控指导;对于确实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需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协商解决方案。

    教务处利用平台数据统计功能,每周导出各门课程教师授课、互动交流、作业布置及完成情况数据,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需将学校的各项反馈数据传达给授课教师,严格执行线上教学组织的相关要求,保证授课教师线上教学各环节执行到位、落实规范、高质高效,共同保障线上教学质量。

    三、相关考试及转专业

    1. 推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生补、缓考工作。正式开学后视情况,预案一是在疫情完全解除情况下,正常安排补缓考;预案二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灵活调整考核办法或不集中安排考场等方式进行。

    2.2020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大学外语考试报名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和通知。

    3.转专业工作顺延到正式开学后开展,正式开学后的第一周,完成成绩确认签字、接收学院考核(可视疫情需要,采取视频面试、分散考试的方式)工作;第二周完成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考核结果;第三周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变更、选课、学费变更等事宜,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按原进度安排进行,可以采用电话、视频连接等方式进行线上交流、指导,对于需要开展实验、现场调查等的选题。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对选题或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五、综合实践类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科学竞赛集训等活动。小学期工作安排根据正式开学时间,另行确定实施时间和实施方式,各教学单位须提前做好预案,提前设计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灵活多样的活动计划。

    六、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涉及的相关学院按照既定计划准备,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等材料,学校将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七、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方案,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运行和管理。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220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1.***(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方案》(联系人:张筱昂1216656073@qq.com

    2.《沈阳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平台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联系人:齐华东139400268818445571@qq.com

    八、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相关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办公室:薛明智 13604183306

    日常教学运行:齐华东 13940026881

    考试相关工作:丛义忠 13504024125

    小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张海龙 13234047698

    转专业相关工作:李微 13840401860

    毕业生相关工作:刘化晶 13609870139

    师范专业认证:于冰 15040205500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副院长微信群、教学秘书微信群随时在线解答疑问,请大家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努力完成好特殊时期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务处也会为各教学单位、为全体师生提供全方位服务,共同保障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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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年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