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申报工作将于本学期第9—11教学周(10月23日—11月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说明
通识选修课是通过让学生探索不同的学科领域,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健全人格的复合型人才。课程的面向对象为全校本科生,课程划分为文学修养、历史传承、国际视野、社会道德、科学技术、艺术审美、创新素质七个模块,课程设置30学时,2学分。学校专任教师均可围绕以上七个课程模块,根据学生培养需求,结合个人学术专长与授课经历,申报开设通识课程。
为进一步加强师范生从教技能,学校鼓励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开设“师范生能力提升”系列通识课程;为进一步打造具有“沈师品牌”的中国传统文化优质课程群,学校鼓励相关专业教师围绕京剧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开设通识课程。
二、课程申报要求
1.主讲教师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
2.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允许申报两门课程,讲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只允许申报一门课程。
3.教师所申报课程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因选课人数不足而被停课的,该课程不允许再次申报。
4.通识核心课应每学期参与开课计划,提交《沈阳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请表》。
三、其他说明
1.通识选修课成绩分为二级制,即合格、不合格,不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2.通识选修课排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10节或周五的7-8节。
3.通识选修课起止周为1-15教学周,上课时间将依据任课教师申报的时间排定。选课结束后,请任课教师及时领取学生名单。
4.通识选修课任课教师应进一步规范日常课堂教学环节,按要求提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准备课程的教案,做好学生作业和日常考核工作。按规定提交学生成绩单,成绩单上要注明学生的日常表现(如出勤、作业、讨论、论文等)和总评成绩。
5.根据《2019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学校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请申报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结合新模板,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交《沈阳师范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各一份。
(2)所有申报课程需提交《教学大纲》(见附件2)、《教学日历》(见附件3)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各一份,请任课教师根据附件提供的模板进行填写,格式、内容要准确和完整。
2.以上材料请于11月8日前提交。书面文档交到教务处教务科(汇文楼103),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ynu_tsk@163.com邮箱。联系人:李微,联系电话:86574891。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