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2017年9月1日施行)第三章第6条规定:“本科教学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习年限为四年,允许学生在3至6年内完成学业(雕塑专业修业年限为5年,允许学生在4至7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根据学业完成情况申请提前毕业。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生提前毕业申报工作从4月24日开始,4月30日截止。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2017级学制为4年和2016级学制为5年的在籍本科生均可申报,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列入2020届毕业生名单。
一、申报条件
为便于选拔和鼓励优秀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的本科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1、预计在第六学期末能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类学分,且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合格,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
2、申报时平均学分绩点文科(包括艺术、体育类)达到2.6,理科达到2.4;
3、申报时外语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规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申报所需材料及材料提交方式
1、学院对于提前毕业生学业完成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一份;
2、《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3、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学位审核不要求的可不提供);
4、沈阳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一份;
5、学生书面提前毕业申请书一份;
6、2020届提前毕业生承诺书一份(附件2)。
疫情期间,所有申报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传递,正式开学后补齐纸质材料。请各学院在4月30日前把提前毕业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838547714@qq.com。(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批流程及发证时间
1、5月初教务处预审确定提前毕业名单;通知学生缴纳第4年学费。
2、7月中旬,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时审核提前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学院提交学生学业成绩单、培养方案复印件及毕业论文答辩评审书。
3、9月初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提前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并公示。
4、9月中下旬或者10月提前毕业生审批材料随第三批毕业生名单一起报送省毕业办审批。
5、提前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时间是9月末或者10月。
上述为常规进程,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具体工作进程还以实际情况为准。
由于提前毕业生申报材料多,审批流程长,原则上只在7月中旬审核一次。要求提前毕业生尽量不要挂科、不要办理缓考,如遇某位学生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办理缓考,那么,召开校长办公会及公示时间将延迟到9月中旬第三批毕业资格审核之后,后续审批程序顺延。
联系人:刘化晶
办公电话:86593013 手机:13609870139
教务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