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创建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313


202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27-28日举行,我校承担本校学生考试任务,考场设在信息楼和图书馆两个考区,考生须了解如下事项:

1.考生于315日起可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考生考试时间与课程冲突,可凭当日准考证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2.学院负责组织本院考生考前14(313日始)的体温日测工作,并将监测情况如实记录在《健康情况声明书》(详见附件,考生须自行下载)上,本人签字后在考前交给本场监考教师方能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入场时须摘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4.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发烧、咳嗽、呼吸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止考试,经随考医生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考试或及时就医。

5.学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情况声明书》参加考试,缺一不可,无有效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学生证、校园卡不属于本次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须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半小时到达考区,并在引导员的组织下列队有序进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方可交卷。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注意事项。

6.参加二级MS OFFICE考试的考生须自带耳机,其余科目只能带铅笔、钢笔等必备工具,不得携带包、书籍、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计算器以及移动存储设备等其他违规物品,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违规物品,无论是否与考试有关均按违纪处理。

7.考生在登陆、作答、交卷等考试过程中出现诸如死机或系统错误等技术问题时请及时与监考教师联络并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若考场出现局域网瘫痪、停电等突发事件时,所有考生不可随意离场,待考场问题处理完毕后,在监考教师的允许下方可离场。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或作弊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分细则(修订)》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9.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要求,考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入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如有身份证丢失、消磁、过期或持有临时身份证等特殊情况的校内考生请于325日下午四点之前到汇文楼103室开具证明,因考试规定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为不影响考试秩序,考试当天不再开具考试证明。入场时需要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及校园卡或学生证进行辅助验证

附件:健康情况声明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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