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本科生提前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创建发布时间:2022-04-16浏览次数:87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第三章第6条规定:“本科教学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习年限为四年,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雕塑专业修业年限为5年,允许学生在47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根据学业完成情况申请提前毕业。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提前毕业申报工作从416日开始,419日截止。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2019级学制为4年和2018级学制为5年的在籍本科生均可申报,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列入2022届毕业生名单。

一、申报条件

为便于选拔和鼓励优秀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的本科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1、预计在第六学期末能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类学分,且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合格,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

2、申报时平均学分绩点文科(包括艺术、体育类)达到2.6,理科达到2.4

3、申报时外语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规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申报所需材料及材料提交方式

1、学院对于提前毕业生学业完成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一份;

2、《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3、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学位审核不要求的可不提供);

4、沈阳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一份;

5、学生书面提前毕业申请书一份;

6、提前毕业生承诺书一份(附件2)。

申报材料包括文本及电子版,请各学院在419日前把提前毕业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838547714@qq.com(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纸质材料在恢复线下教学后送至教务处(校部215)。


三、审批流程及发证时间

15月初教务处预审确定提前毕业名单;通知学生缴纳第4年学费。

27月中旬,审核提前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学院提交学生学业成绩单、培养方案复印件及毕业论文答辩评审书。

39月初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提前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并公示。

49月中下旬或10月,提前毕业生审批材料报送省毕业办审批。

5、提前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是9月末或者10月。


提前毕业审核通常只在7月中旬审核一次,要求提前毕业生无挂科、无缓考,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学生必须办理缓考,那么,召开校长办公会及公示时间将顺延到9月中旬第三批毕业资格审核之后。



联系人:刘化晶

办公电话:86593013 手机:13609870139 邮箱838547714@qq.com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生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提前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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