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教育强省建设重点任务,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预申报专业应对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等文件,着力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预申报专业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专业特色突出,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对接产业发展的新需求、新技术和新业态,瞄准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适应数字革命的迫切需要,拓展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
3.预申报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能落实落地,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二、预申报专业数量
每个学院原则上只申报1个专业。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应深入调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学院发展规划及现有办学条件,对拟申报专业应进行充分调研,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社会对新设专业的具体要求,根据需求确定(或预测)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培养规模,研制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就预申报专业进行充分论证,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2.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送至电子邮箱sysfjwc@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6592975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