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三批本科“金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班子涵发布时间:2023-01-12浏览次数:2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22〕1号),全面落实《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20—2023)》(沈师大校[2020]29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沈师大校[2022]62号)、《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沈师大委[2022]75号)的相关要求,以“双万计划”为契机,加强一流课程建设,逐步打造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课”群,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第三批本科“金课”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建设类别

 (一)申报类型

 1.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省域内、国内知名慕课品牌。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类别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20—2023)》,实施“百门金课”建设工程,主要建设以下类别课程:

 1.建设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类精品课程。

 2.建设聚焦中华传统文化类及艺术类的“沈师品牌”课程。

 3.对照行业企业的实际用人需要、紧密跟踪行业前沿,教学内容直接对接行业标准,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双创教育实务(案例)课程和行业课程。

 4.探索师范认证视域下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改革,建设教师教育类新课程。

 5.精选各专业“荣誉课程”,建设沈师金牌核心课程。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所属专业为在招专业,至少经历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并以后期的持续使用为建设目的,且承诺入选后在教学中持续应用。相关课程需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鲜明特色与实质性成果,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够运用新技术来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因材施教,创新教与学模式;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推荐名额

 本次课程分赛道推荐,推荐名额分列,申报类型分限。

 1.专业建设类赛道: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最多可推荐4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最多可推荐3门,其他专业最多可推荐2门,申报类型不限。

 2.通识课程类赛道:重点建设公共必修课与通识选修课程(含公共艺术课程),推荐名额不限,申报类型不限。

 3.课程思政类赛道:重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名额不限,申报类型不限。

 4.其他类赛道:重点挖掘课程内容有特色、教学方法有创新的课程,推荐名额不限,申报类型仅限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

 (三)优先推荐下列课程

 1.结合学科专业知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融入专业课教育教学的课程。

 2.基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学科专业一体化”课程。

 3.在促进大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等方面育人成效显著的公共艺术课程。

 4.参与辽宁省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优质教学资源的课程。

 5.探索“四新”建设理念下教学资源建设新路径和人才培养新模式的课程。

 6.依托“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类课程。

 三、申报流程

 按照条件审核的原则,由各教学单位对标自评、择优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具体流程如下:

 1.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申报书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自身课程建设规划、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特色,分赛道择优推荐课程,并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73758449@qq.com(电子版包括excel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

 3.网上申报。学校将于3月中旬组织网上申报,课程团队须提交《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5.审核公布。学校根据专家评价结果,按程序确定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四、项目建设

 1.建设标准。各项目负责人对标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按照《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附件3)进行课程建设,建设期内要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

 2.总体进度。课程建设周期分为3个月、1年和2年。前期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和被广泛应用的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3个月,此类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其他课程建设周期可根据开课实际情况选择建设周期1年或2年。

 3.项目管理。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立项、检查和验收,立项项目所在教学单位是项目建设主体,负责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学校根据项目建设的周期和进度,将组织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4.考核验收。重点关注建设成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果丰硕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终止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满,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五、其他事宜

 1.学校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金课”,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本次校级“金课”的评审结果将作为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重要依据。

 2.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力度,着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鼓励以“线上一流课程”类型申报,力争建设成为沈师品牌“慕课”。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重点考查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能够有效运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深度融合,发挥课程的价值引领作用。

 4.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课程制作由学校统一安排;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将被认定为校级“金课”;对于建设效果良好的课程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5.申报课程一经立项,须持续加强课程建设,认真组织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年限不少于五年,申报类型与建设类别不予更改。

 6.学校对认定的校级“金课”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学校将对于未持续应用实施、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7.任课教师可于每学期开始选课前,提交混合式教学申请,教务处负责审核备案;任课教师须对课程内容重构、流程再造、过程监管、评价改革;校级督导将按照教学计划对混合式教学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线上答疑、线下授课、学生评价较差的课程,将根据教学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2.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沈阳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

 4.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



教务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