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平台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上线的课程。
二、共享方式
各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三、申报范围
省内各高校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五、有关事项
1.鼓励一流课程教学团队依托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
2.各教学单位应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上线“酷学辽宁”,并全面梳理、评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3.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4.请各教学单位于2月1日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synujwc215@163.com。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