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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次数: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9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普通本科教育项目申报范围: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均可申报,课程教学团队可以优化调整。

     2.研究生教育项目申报范围: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名额

    1.我校向省厅申报普通本科课程限额不超过5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3门。

    2.我校每个教学单位申报普通本科课程数量不超过1门,申报研究生课程数量不超过1门,原则上应为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

    3.我校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不能同时兼报本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优先推荐以下课程:

    1)课程负责人由教学名师、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团队结构合理,建设成效突出。

    2)申报本科课程所属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申报研究生课程所属学科为省、校级一流学科或二级特色学科。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95日前分别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nujwc215@163.com(普通本科教育项目工作邮箱)和 369511672@qq.com(研究生教育项目工作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校部楼215室)和研究生院(校部楼202室)。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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