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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大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次数:12

    相关教学单位:

    为全面推进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举措,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大学英语教学效能,满足现阶段本科生对英语学习多样化、多元化、个别化诉求。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学校本科专业“上台阶”行动计划中的具体要求,以学生学业发展需求为立足点,以《大学英语》课程为公共课教学改革试点,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大学英语教学的深度融合,丰富课程供给与教学资源,改革教学模式与评价考核方式,构建良性竞争机制,提高《大学英语》课程在学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中的贡献度与显示度,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指南

    在遵循OBE理念的前提下,为保证改革的质量与成效,确保相关研究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及可持续性,体现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新航向,满足时代及学生发展需求,激发课堂教学活力、变革评价考核方式、开拓课程资源,现将本次大学英语教改专项主要研究内容予以说明:

    1.基于产出导向理念的大学英语综合教学改革研究

    2.基于专业需求和学生发展的大学英语个性化教学模式研究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基于协同竞争机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4.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大学英语教学与评价改革研究

    5.大学英语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三、立项条件与要求

    1.相关研究内容须具备实施条件,可行性较强;相关教师在详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研究内容特点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2.相关研究内容申报应符合学生发展及《大学英语》课程改革实际需要,对专业建设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并有过良好实施经验。

    3.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大学英语》及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与支持,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所在单位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能够予以支持。

    4.已经被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四、项目管理

    1.教改项目立项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2.教改项目实行两级管理:学校负责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和成果验收;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申报条件审核、过程管理、结题初审。

    3.教改项目立项研究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4.项目一经确立,要持续落实应用,并做好成果的跟踪、固化,对于实施效果好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其参评各级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沈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2.《沈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六、报送时间

    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58日前,将《立项申请书》、《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16656073@qq.com。

    七、联系人与电话

    联系人:张筱昂      

    联系电话:86592975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英语)立项申请书

        2.沈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英语)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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