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5号)的工作安排,受教育厅委托,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1、2022年度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及2018年立项且暂缓验收的项目,包括一般项目、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委托项目及委托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学校将成立评审专家组,根据学校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2)对我校省级教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请各项目负责人参照学校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2),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项目结题书》(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制作成1个PDF或1个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0兆。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项目结题书》(见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sysfjwc@126.com。
3.请各教学单位将每个项目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并以“年份+项目类别+主持人”命名,例如“2021 一般项目张某某”。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6592975
附件:
1.2021、2022年度我校获批的省教改项目及2018年暂缓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2.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沈阳师范大学评审指标体系)
3.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沈阳师范大学项目结题书)
4.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