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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荣誉项目”支持办法(修订)

    文章来源: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14

        为巩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本科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凸显我校本科教学特色、聚焦身边榜样力量、示范引领弥补短板不足,营造重视教学和奖励先进的文化氛围,定期表彰并激励为本科教学作出过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师团队,特设立“本科教学荣誉项目”,具体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质量至上”的原则,通过大力支持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中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荣誉及奖励体系,从而提高全校对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视程度,不断强化本科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打造荣誉文化,逐步形成尚教、思教、乐教、益教的育人氛围。

      二、基本条件

      1.个人或团队成员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职业操守;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个人或团队成员应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科教学工作量饱满。

      3.个人或团队成员应在积极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注重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持续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获得较好评价。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教学团队奖

     1.团队构成:一般由5名及以上在编在岗教师组成,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鼓励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负责本教学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教学评价优秀。

     3.团队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承担教学任务不低于本单位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团队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教学团队运行机制和教学质量管理机制,能够常态化、制度化地开展教科研组织建设,并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5.教学改革与研究:以共同完成某一教学任务、教学改革项目等任务为目标,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建设实践,注重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教学研究成果发挥辐射效应;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建立团队共同完成学生竞赛指导、卓越教师培养等具体任务。

     6.优先条件:校级优秀教科研示范组织优先推荐;近三年承担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主持并出版省级优秀教材,或曾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等优先考虑。

     7.评选及奖励:每个团队奖金1万元,由团队负责人负责分配。

    (二)个人奖项

     1.教学名师奖

     遴选扎根本科教学一线、长期潜心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引领和示范教师队伍发展和建设。申报条件为校内各教学单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经过日常教学基本环节考核、专家听课、师生座谈、答辩等环节进行评审,每两年评选一次,获评教学名师奖奖励5000元/人,自获评当年起连续三年教学质量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

     2.教学竞赛奖

     通过每年举办的全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赛),按照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三个组别,评选出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优秀教师,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表彰教学先进个人,参加本次大赛的经历,将作为学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的优先条件。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按组别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正高组和副高组获一等奖的参赛选手,非校级教学名师者将作为校级教学名师的推荐人选;正高组获一等奖的选手,非省级教学名师者,将作为省级教学名师的推荐人选;其他获奖选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级、省级教学名师。

     3. 创新课堂奖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遴选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精湛、教学效果优异的示范课程,授予“创新课堂奖”。同等条件下,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观摩与经验交流工作实施方案》遴选的“教学观摩课”优先考虑。该奖项每年评选5人,奖励2000元/人。

     4.优秀教案奖

     根据每年的教案专项检查行动,参照教育部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各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对所有教案开展评审,同时,结合各教学单位推荐,择优选出优秀教案。每年评选出10份知识结构体系清晰、教学内容详实具体、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重难点突出、教学反思到位、持续改进有效,能够充分体现教师独到的教学理念及风格的教案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2000元/人。

     5.优秀案例教学奖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关于部分课程加强案例教学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学校加强案例教学,强化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师范类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课程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变革、强化师范生及相关专业基本技能的培养,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案例教学竞赛活动,评选“优秀案例教学奖”,奖励2000元/人。

     四、附则

     1.学校将持续加大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资源及经费投入,努力构建“政策投入聚焦本科、资源配置聚集本科、教师精力集中本科”的保障机制,健全本科教学显性化的激励政策。

     2.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奖励项目的类型、级别,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3.相关团队及个人在“支持期”内如出现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违反职业操守及学术道德,或出现教学事故及其他严重损害教师荣誉的行为。学校将撤销相关团队及个人的荣誉称号及相关支持。

     4.受此项支持办法的团队及个人除获得相应荣誉称号外,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相关奖项评选;获奖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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