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44
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予以转发,请各教学单位依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专业,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有意愿的教师、学生参与申报。
具体通知要求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812/t20181214_363592.html
教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