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予以转发。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8〕86号批文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我校需要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或http://202.4.130.200:81下载。请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报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9月24日前完成相关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86592975
附件: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