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2026-1学期本科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要求
教材征订范围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必修课程所需选用的教材,原则上各类选修课程教材不进行统一征订。教材选用要求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0〕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要坚持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相关单位教材建设与审定领导小组审核。
教材选用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必须根据最新公布出版目录选择使用。
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版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同一门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种教材,同一本教材要保证选用最新版。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选用,必须做到与理论教学相配合、与教学实验设备相适应、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选用引进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各单位党组织和教材建设与审定领导小组要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形成书面使用审查意见,报学校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备案。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引进教材。
二、教材征订程序
(一)确定推荐选用教材
各相关单位根据2025-2026-1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表》。如果选用的教材为自编教材要填写《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上报学校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审批。
(二)公示教材选用结果
各相关单位将教材选用表汇总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三)填报选用教材信息
选用教材信息均在教材管理系统中填报,教材管理系统中的课程信息要与教务系统中的执行计划保持一致,如果执行计划有调整,要同步更新教材管理系统中信息。在指定教材时,要准确录入教材名、作者、出版社、书号等基本信息。在分配教材时,要同步更新在校学生信息,如涉及退学、休学、参军等情况无需分配教材。
(四)报送教材征订材料
各相关单位请在2025年6月25日前从教材管理系统导出打印《沈阳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材征订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版材料和对应的扫描件。《沈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表》《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只需报送扫描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原始材料由各相关单位存档备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部21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17021160@qq.com。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86593389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
2.沈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表
3.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
4.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及对应课程建议名单
5.教材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