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全面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建设的意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委托项目所在单位对校级第十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大学英语教改专项进行中期检查。
各项目组要对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进行自我评价,及时将项目阶段总结和项目成果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项目所在单位请根据各项目提交内容,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并请于2025年10月28日前将附有单位检查结果的《沈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需签字、盖章)的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sysfjwc@126.com。
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条件之一纳入项目建设管理,对于没有开展项目研究及不能提供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希望各教学单位和项目建设组能够充分认识过程管理的重要性,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和不足,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保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成果取得新的突破。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沈阳师范大学第十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大学英语专项名单
教务处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