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千”计划,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精准适配,促进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培养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我校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涵
微专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组核心课程,通过小而精、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微专业设置应体现创新性和复合交叉性,原则上应与国家本科专业目录不相同或相似。微专业建设坚持“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跨学科核心课程体系。微专业培养周期不超过两年。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二、建设主体与责任
1.微专业所在单位为建设主体,承担主体建设责任。微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一名(即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建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制定招生简章,具体负责报名与遴选工作;开展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具体运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
2.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度参与微专业合作。
三、项目类型
申报项目分为学科交叉类和产教融合类两种类型。学科交叉类需打破学院、学科壁垒,聚焦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产教融合类要深入与政府、行业协会和优质企业合作,协同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
四、申报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遵 循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适应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
2.微专业建设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清晰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要。
3.微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
4.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齐备;开设微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充分。
5.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10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15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学制不超过两年,教学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二至七学期。
五、申报流程
1.拟申报微专业的教学团队需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微专业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予以立项,开展招生和培养工作。
3.微专业建设项目将列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六、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沈阳师范大学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和《沈阳师范大学微专业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校部215室),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发送至电子邮箱。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
2.沈阳师范大学微专业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