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上线的课程。(网址为:http://lnkxxd.mh.chaoxing.com)
二、共享方式
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三、申报范围
省内各高校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五、有关事项
1.鼓励一流课程教学团队依托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
2.各教学单位要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上线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并全面梳理、评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重点做好上传课程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
3.鼓励课程依托跨校修读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在学习分析、过程性评价、精准辅导等环节的应用,积极培育“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4.申报教师确定选用课程后由教学单位汇总,并于1月10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辽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nujwc215@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
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