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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26-06-22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辽教通〔2026〕174号)的工作安排,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政教改项目和2022年度暂缓结题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暂缓结题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提交《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发表文章的正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

    2.严格项目管理,未报省教育厅备案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

    3.严格执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要求,应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该研究成果须标明“xx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名称。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以“姓名-总结报告”命名)

    3.相关佐证材料 (发表文章的正文,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制作成1个PDF或1个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0兆。

    4.《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以单位 -汇总表命名)

    请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word和PDF 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ysfjwc@126.com,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处,需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

     

    附件:

    1.我校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名单

    2.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3.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成果总结报告

    4.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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