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依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委托项目依托单位组织开展 2025 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各项目组须对照立项方案及合同书中的内容,梳理项目实施进展,客观开展阶段性自评,按时形成阶段工作总结,同步整理汇总成果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属教学单位。各依托单位须结合项目提交材料,自主统筹组织本单位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26年 11 月 10日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的《沈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PDF版本,统一报送至邮箱:sysfjwc@126.com。
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将作为项目后续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纳入教改项目全周期质量管理。对未实质开展研究实践、无法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学校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教学单位、各项目团队高度重视项目过程管控,对照建设目标复盘实施成效、查摆现存短板,持续推进改革实践落地,保障各项教改任务有序推进,力争产出高质量、可推广的教学改革成果。
附件:
1. 沈阳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 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3. 《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