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22届及以后毕业的沈阳师范大学普通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师范生。
二、考核组织
(一)学校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员、教务处和教师教育学院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的制定,统筹协调各学院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考核工作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和培养过程性考核工作组。
1.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成立《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考核工作组。组长由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相关分管工作人员担任,组员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务秘书、相关课程主讲教师、教务处相关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的考核工作。
2.教师教育学院牵头,会同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和培养过程性考核工作组。组长由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学科教学论教师、专业教师、教务秘书、辅导员等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核等工作。
三、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师范生职业技能(书写技能、讲课与演讲技能、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技能、课堂班级管理与心理辅导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教育公文写作技能)、教育见习、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保教知识与能力》。命题依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
四、考核方式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他项目考核资格,视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
(1)师范生在学期间有不良思想品德表现;
(2)在校期间受到社会处罚;
(3)学校给予的违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在考核之前,处分没有解除者;
(4)师范生在教育实习期间有违背师德行为。
2.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合格者可参加师范生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免考条件详见附件3,不符合免考条件的参加学校在第八学期组织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只组织1次,不设补缓考。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所有学生均须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全部或部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考试。
1.主修专业通过第三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师范生,可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保教知识与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综合素质》科目。
(1)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详见附件2),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师范生。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科目且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教育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
(1)主修中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详见附件2),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师范生。
(2)主修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教师教育课程《教育学原理》等(详见附件2),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师范生。
(3)主修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教师教育课程《儿童发展》等(详见附件2),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师范生。
(4)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且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1)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专业必修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各专业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师范生。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成绩合格且其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师范生。
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校仅对教育学专业学生申请其他学科高中学段教师资格组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
6.对不符合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免考条件的学生,学校每年春、秋学期各组织一次笔试考试,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考试不能按期进行,可在不可抗力解除之后的学期,补充缺漏考试次数,以保证学生的考试机会。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可自愿申请参加,从2024级师范生开始执行。
五、学段及学科
(一)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二)对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其任教学段和学科应与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
六、证书管理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师范生可申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师范生在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七、质量保障
(一)相关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培养方案严格对标国家标准,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实训中。
(二)相关学院要建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期末考核题库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题库,由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组成命题组,保障自主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与国家考试同质等效。
八、其他
(一)符合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免考条件的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二)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详见各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教育实习工作自行管理的和学科教学论教师不隶属教师教育学院的有关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实施方案,在教师教育学院的指导下,制定相关专业的考核方案,经学校领导考核小组审批后,分工完成师范生培养过程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工作。
(四)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学教育专业免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的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
2.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学和应用心理学专业免考科目对应的教师教育课程
3.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技能免考条件
附件1
中学教育专业免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的
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
序号 | 专业 | 课程名称 |
1 | 英语 | 高级英语(1-2) |
英语分析性阅读与写作(1-2) | ||
英语视听与演讲(1-2) | ||
中学英语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
中学英语学科教学设计 |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
政治学 | ||
中学政治学科教学设计 | ||
3 |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1-2) |
世界古代史(1-2) | ||
世界近代史 | ||
史学概论 | ||
中学历史学科教学设计 |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分析(1-3) |
高等代数(1-2) | ||
解析几何 | ||
概率统计 | ||
中学数学学科教学设计 | ||
5 | 物理学 | 力学 |
原子物理学 | ||
电磁学 | ||
光学 | ||
中学物理学科教学设计 | ||
6 | 化学 | 无机化学(1-2) |
有机化学(1-2) | ||
物理化学(1-2) | ||
分析化学 | ||
中学化学学科教学设计 | ||
7 | 生物科学 | 生物化学 |
细胞生物学 | ||
遗传学 | ||
分子生物学 | ||
中学生物学科教学设计 | ||
8 | 教育技术学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网络技术基础 | ||
教学技术与媒体 | ||
学习科学与技术 | ||
中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设计 |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导论 |
Python程序设计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数据库原理 | ||
中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设计 | ||
10
|
体育教育
| 学校体育学 |
运动解剖学 | ||
运动生理学 | ||
体育心理学 | ||
中学体育学科教学设计 | ||
11 | 音乐学 | 曲式与作品分析 |
和声(1-2) | ||
中国音乐史 | ||
西方音乐史 | ||
中学音乐学科教学设计 | ||
12 | 美术学 | 中国美术史 |
外国美术史 | ||
艺术概论 | ||
立体纸艺 | ||
中学美术学科教学设计 | ||
13 | 汉语言文学 | 语文学科教学设计与评价 |
语文课程教学论 | ||
中国古代文学(1-4) | ||
中国现当代文学(1-3) | ||
14 | 汉语国际教育 | 语文学科教学设计与评价 |
语文课程教学论 | ||
中国古代文学(1-3) | ||
中国现当代文学(1-2) |
附件2
小学教育专业免考科目对应的教师教育课程
序号 | 笔试科目 | 课程名称 |
1 | 综合素质 | 小学教师师德修养与专业发展 |
小学教育政策法规 | ||
2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学基础 |
小学心理学 | ||
小学班级管理 | ||
小学课程与教学论 | ||
小学语文课程研究与实践 | ||
小学数学课程研究与实践 |
学前教育专业免考科目对应的教师教育课程
序号 | 笔试科目 | 课程名称 |
1 | 综合素质 | 幼儿教师师德修养 |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学前儿童心理发展 |
学前教育学 | ||
学前儿童生理卫生与保健 | ||
幼儿园游戏与指导 | ||
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理论(幼儿园课程与教学论) |
教育学专业免考科目对应的教师教育课程
序号 | 笔试科目 | 课程名称 |
1 | 综合素质 | 教师学 |
教育法学 | ||
2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教育原理 |
课程论 | ||
教学论 | ||
学习心理学 | ||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发展心理学) | ||
德育原理 | ||
班主任工作概论 |
应用心理学专业免考科目对应的教师教育课程
序号 | 笔试科目 | 课程名称 |
1 | 综合素质 | 教师职业规范与政策法规 |
2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教育学原理 |
教育心理学 |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 ||
中小学心理健康课教材教法 | ||
中学生发展心理学 | ||
德育原理(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 ||
班主任工作概论 |
附件3
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技能免考条件
序号 | 类 别 | 免考条件 |
1 | 书写技能 | 1.《教师书写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汉字书写大赛中获奖; 3.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师书法实训》“免听免修免试”测试; 4.在校级以上书写比赛中获奖。 |
2 | 讲课与演讲技能 | 1.《微格教学》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教师语言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3.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一级乙等以上); 4.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5.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师语言实训》“免听免修免试”测试; 6.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或演讲比赛中获奖。 |
3 | 课堂班级管理与 心理辅导技能 | 1.《班级管理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中学生发展心理学》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3.《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4.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5.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6.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中或与本项技能相关的比赛获奖; 7.教育实习成绩中等以上。 |
4 | 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技能 | 1.《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3.在校级以上讲课、说课、教学设计比赛中获奖; 4.教育实习成绩中等以上。 |
5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 | 1.《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多媒体课件设计大赛中获奖; 3.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中获奖; 5.在校级以上与教育技术相关的比赛中获奖; 6.教育技术学专业不考核此项技能。 |
6 | 教育公文写作技能 | 1.《教育公文写作》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与教育公文写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 3.在中国知网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 4.获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 5.校级以上“大创”项目立项或比赛获奖; 6.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考核此项技能。 |
注:1.各项职业技能的免考条件,只需具备其中的一项即可;
2.校级以上、中等以上、二级甲等以上、一级乙等以上均包含校级、中等、二级甲等、一级乙等。
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技能免考条件
序号 | 类 别 | 免考条件 |
1 | 书写技能 | 1.《小学书写技能训练》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汉字书写、书法大赛中获奖; 3.在校级以上书写、书法比赛中获奖; 4.获得书法类相关等级证书。 |
2 | 讲课与演讲技能 | 1.《教师语言与写作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 3.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或演讲比赛中获奖。 |
3 | 课堂班级管理与 心理辅导技能 | 1.《小学班级管理》《小学心理学》《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三门课程任意一门成绩中等以上; 2.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或沙盘游戏指导师资格证书; 3.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中或与本项技能相关的比赛获奖; 5.教育实习成绩中等以上。 |
4 | 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技能 | 1.《小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课程研究与实践》《小学数学课程研究与实践》三门课程任意一门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3.在校级以上讲课、说课、教学设计比赛中获奖; 4.教育实习成绩中等以上。 |
5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 | 1.《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微课制作、多媒体课件设计大赛中获奖; 3.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中获奖; 5.在校级以上与教育技术相关的比赛中获奖。 |
6 | 教育公文写作技能 | 1.《教师语言与写作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与教育公文写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 3.在中国知网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 4.获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 5.校级以上“大创”项目立项或比赛获奖。 |
注:1.各项职业技能的免考条件,只需具备其中的一项即可;
2.校级以上、中等以上、二级甲等以上、一级乙等以上均包含校级、中等、二级甲等、一级乙等。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技能免考条件
序号 | 类 别 | 免考条件 |
1 | 书写与艺术表现技能 | 1.《教师书写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歌唱基础1》《歌唱基础2》《钢琴基础》《即兴伴奏》《舞蹈基础》《绘画基础》6门课程平均成绩中等(或70分)以上; 3.在校级以上书写、书法或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4.获得书法、艺术类相关等级证书。 |
2 | 讲课与演讲技能 | 1.《教师语言与写作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3.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或演讲比赛中获奖。 |
3 | 课堂班级管理与 心理辅导技能 | 1.《学前儿童心理发展(儿童发展)》或《教育诊断与幼儿心理健康指导》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幼儿园班级管理》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3.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或沙盘游戏指导师资格证书; 4.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5.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中或与本项技能相关的比赛获奖; 6.教育实习成绩中等以上。 |
4 | 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技能 | 1.《幼儿园课程与教学论》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 2.培养方案中五大领域课程群《幼儿园科学教育》《幼儿园社会教育》《幼儿园健康教育》《幼儿园语言教育》《幼儿园艺术教育(美术)》《幼儿园艺术教育(音乐)》6门课程平均成绩中等以上; 3.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讲课、说课、教学设计比赛中获奖; 5.教育实习成绩中等以上。 |
5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 | 1.《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微课制作、多媒体课件设计大赛中获奖; 3.在学校举办的小学期师范生模拟教学大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或与教育技术相关的比赛中获奖。 |
6 | 教育公文写作技能 | 1.《教师语言与写作实训》课程成绩中等以上; 2.在学校举办的与教育公文写作相关的比赛中获奖; 3.在中国知网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 4.获批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 5.校级以上“大创”项目立项或比赛获奖。 |
注:1.各项职业技能的免考条件,只需具备其中的一项即可;
2.校级以上、中等以上、二级甲等以上、一级乙等以上均包含校级、中等、二级甲等、一级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