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继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表彰长期从事本科教学且教学效果优秀的青年教师,根据《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沈师大校【2011】108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应参照《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制定本单位的评选方法,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按青年教师(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数量的5%推荐,限报2人。
二、学校评选
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考核分为初选和决赛。
初选:学校教学督导员进行的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和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测评结果同为优秀的参评人员进入决赛。
决赛:学校组织校评选委员成员根据参评人员讲授的公开课情况、学生座谈会反馈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打分、评审,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7日前将选手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含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本次青年教学标兵的初选环节,不受理公开课形式。
2.请参赛选手提前准备日常教学相关材料,检查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
3.已获得“青年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
4.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团体赛”评选办法,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团体赛冠军队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李馨宇和王英伟(已获得“青年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除外),复赛中总成绩排名前两位的生命科学学院王泽和逄洪波可直接进入第四届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的决赛环节,不占该学院推荐名额。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薛明智
联系电话:86592975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学标兵赛选手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请表》
附件: | 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第四届青年教学标兵赛选手推荐信息汇总表 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