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助推新工科与新农科融合发展,对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科教融合,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人才支撑。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s://www.upln.cn/html/2023/Column_0103_0307/5096.html/URL)文件予以转发,请相关学院结合专业特色,积极申报。
一、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中提出的基础条件。
(二)申报程序
1.教学单位根据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等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认真填写辽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
2.学校对拟申报现代产业学院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二、扎实推进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
(一)请2021年1月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现代产业学院”聚焦七项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二)支持高校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组建“优秀校友导师团”,实施一批联合培养专项,探索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支持高校根据建设实际对现代产业学院名称、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重新申报。
三、相关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现有产业学院建设及调整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2.请申报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辽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和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18467994@qq.com。
3.请2021年获批的软件学院和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认真总结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情况,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报送至18467994@qq.com。
联系人:张海龙 电话:13234047698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3年3月9日